相关问答
可以。相邻不动产权利人侵犯了他人相邻权的,受害人可以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解决,起诉后如果对方不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
根据有关规定,在相邻关系执行案件中,生效法律文书主文表述为一定的行为义务,但实质上是对申请人所享有的通行权、采光权等不动产相邻权益的确认和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本章的规定执行。根据第四十三条,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情况紧急的除外。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可以。相邻不动产权利人侵犯了他人相邻权的,受害人可以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解决,起诉后如果对方不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申请人可以申请撤销被执行人的转让行为,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具体操作方法 第一,由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申请,并由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证据材料或有关线索。人民法院须对提供的材料或线索加以审查,认为明显不符合执行条件的,不予受理; 第二,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即可以向有关第三人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该第三人协助将被执行人对该第三人的到期债权根据人民法院指定的数额转移给申请执行人; 第三,如果第三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根据人民法院指定的数额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完毕,则人民法院应及时向被执行人发出通知,告知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的全部或一部已由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完毕,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人所欠相应数额债务不须再加以履行,并不可再对第三人主张该部分债权; 第四,如果第三人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之后,提出违约责任等异议,则人民法院不须予以审查,即应裁定中止对该项债权的执行; 第五,如果该第三人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又未按人民法院的通知协助执行,人民法院则应当制作民事裁定书,对该项债权予以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完毕后,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被执行人,并通知被执行人不必再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已强制执行数额的债务,并不应对第三人就该项被强制执行的债权再主张权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0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