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标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是: 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以下行为属于串通投标: 1、几个投标人同属于一个母公司或者一个母公司和他所属的几个子公司全部参加了投标; 2、同一人携带两家及以上企业资料参与投标报名的; 3、中标人同时以“协作费”或“协调费”的名义分别转出相同数额的款项给予相关的几个投标人; 4、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转账凭证中发现几个投标人转账凭证上的付款单位与其中某一投标人的单位名称相同,且是同一银行账号的; 5、不同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属同一单位的(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6、招标人(招标代理人)组织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招标人(招标代理)为投标人制作投标资料的; 7、招标人(招标代理人)与投标人或投标人之间约定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以费用补偿的; 8、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结果的; 9、依法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串通投标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本罪的主体就招标人而言,是特殊主体,就投标人而言,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也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二)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串通投标的行为会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但仍决意为之,并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后果的发生。 (三)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害了正常的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及管理制度,也侵害了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四)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串通投标的行为。
串通投标罪是指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和公民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诉: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0万元的;2、对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等投标活动的参与者采取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3、虽然不符合上述金额标准,但因串通投标受到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串通投标。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第六十八条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起诉: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合法权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2、对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等投标活动的参与者采取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3、虽然不符合上述金额标准,但因串通投标受到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4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811人已浏览
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