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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根据其出资额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其他债务由子公司承担。...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其一切后果包括财产责任均完全由自己承受。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各自以自己全部财产为限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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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承担,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没有独立的责任能力,总公司的债务也是分公司的债务,两者不应做区分来看。 2、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民法典规定,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总公司债务不能由分公司承担,但是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应由其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这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实践中应针对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在小额诉讼中,尽管分公司为被告,只要得到公司的授权或者认可,分公司管理的财产又足以承担民事责任时,不需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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