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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2、最多判五年有期徒刑 3、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犯罪量刑起点和基准刑寻衅滋事构成犯罪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务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我国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监禁或者。第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第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第三,想拿硬要或者愿意毁损占用财物,情节恶劣的。第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至十年以下监禁,可以并处。管制是指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社区矫正,罪犯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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