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法院不可以直接执行股东。股东在认缴注册资金后就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了,也就是说公司的债务不能执行股东的个人财产。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股...
关于你的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股东这个问题有以下内容回答(一)财产性是股权的最基本属性。股东因其出资行为,以实物或金钱为载体,将其出资转化为注册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首先,“显名股东涉诉”交代的过于模糊,我理解这里指的是显名股东个人债务纠纷;其次,如果真如上述所言,那么显名股东代持的股权从外观上则属于其责任财产范围,该股权是可以被强制执行的
股权是一种可转让的权利,公司是以资本为基础而设立的企业,股东的地位以股东拥有的股份额为唯一确定的标准。股权的资本性决定了股权的非身份性和可转让性,既该股东与他人合意,可按股权的经济价值将股权转让给他人,他人因而成为股东并享有股权。股权的转让以股份或出资的转让为标志。我国公司法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以股票形式体现的股权基本上是自由转让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在股东间的转让也不受限制,但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受到一定限制,一般要求国内公司须经其他股东半数同意,而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权的转让须经全体股东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批准
强制执行可以执行法人和股东,需要分情形讨论。 一般而言,法人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应该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但若出现法人人格否认的情形,则股东不再承担有限责任,而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以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法》第二十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0人已浏览
1,008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