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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中“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目的。

2021-11-22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如果拆迁户通过举报、围堵、语言威胁等手段索取高额补偿,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拆迁户威胁要堵井、堵路、搞垮煤矿等语言,迫使被害人支付各种赔偿和赔偿。虽然他们有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要求,但由于行为人不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主观目的,其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本案中,被告因补偿标准低而主张与煤矿的土地征用关系,属于民事纠纷范围。

相关法规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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