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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是指注册商标专有权的保护期限。 注册商标专有权受期限限制。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 1、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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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续展办理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持续开展商标续展注册,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得以延长。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注册商标续展的情况同变更、转让一样,续展后也不换发注册证,同样只是发给一个证明。此时的《商标注册证》看上去似乎已经过期失效,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原有的注册证与新核发的续展证明共同表明了该注册商标仍处于有效的法律状态。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注销该注册商标。这种情况注销的商标,《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同样没有规定要收回原注册证。同一个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续展与否,其注册证本身的记载内容是一样的,都超出了它的有效期。然而实际上却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状态,一个是有效的注册商标,另一个则因过期注销而无效。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是指注册商标专有权的保护期限。 注册商标专有权受期限限制。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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