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第二次起诉离婚, 法院会判离婚的理由有哪些

2021-10-30
根据《民法典》,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法定理由如下: (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六)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关系破裂,调解无效。 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法定情况,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不会离婚。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仍将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民法典》婚姻编辑及相关司法解释,审查原被告夫妻关系是否破裂,只有原被告夫妻关系完全破裂,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相关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