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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规定商标注册的有效期限可以减少那些“死商标”的存在,有利于公众...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 1、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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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有效期是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的注册使用的期限也从届满之日是加算十年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有效期,是指注册商标专有权的保护期限。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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