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五年。应...
配偶为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40%,其他人员为30%,孤寡老人和孤儿加发10%,按月发给,直至失去供养条件为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违法生育或者非法收养的性质、情节和收入取证情况,确定下列北京社会抚养费标准: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4.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但没有办理收养证的,动员其依法办理收养证,拒绝办理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5.不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收养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包括: (1)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 (2)18周岁—60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 (3)60周岁—75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年; (4)75周岁以上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5人已浏览
762人已浏览
89人已浏览
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