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首先需要房屋的租赁合同;还要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以及房屋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最后,需要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
【日本2013年刑法典】。关于堕胎罪的相关规定集中于这几条款:212条:处于妊娠中的妇女使用药物或者其他方法堕胎的,处于一年以下徒刑。213...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对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孩子有相关的规定。 第四条 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通过所在国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外国收养组织)向中国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中国收养组织)转交收养申请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 前款规定的收款人的收养申请、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是指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或者领馆认证的下列文件: (一)跨国收养申请书; (二)出生证明; (三)婚姻状况证明; (四)职业、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 (五)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六)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 (七)收养人所在国主管机关同意其跨国收养子女的证明; (八)家庭情况报告,包括收养人的身份、收养的合格性和适当性、家庭状况和病史、收养动机以及适合于照顾儿童的特点等。 在华工作或者学习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提交前款规定的除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以外的文件,并应当提交在华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职业、经济收入或者财产状况证明,有无受过刑事处罚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按照我国民政部门的政策规定,华侨同国内公民的结婚登记,凡要求在国内办理的,男女双方须共同到国内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涉外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国内公民:(1)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2)所在单位或市、镇、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本人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和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证明。华侨:(1)我驻该国使、领馆颁发的本人护照;(2)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居住国公证机构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对于来自同我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之华侨(包括申请与我国公民结婚的外国人、外籍华人)要求与国内公民结婚,其婚姻状况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点、未婚、离婚或丧偶,如果离过婚的,还须持有离婚证书正本,丧偶的,还须持有丧偶证),须经与我国和当事人所在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的外交部或该国驻我使、领馆认证;(3)在国外从事的职业或可靠经济来源的证明;(4)有过同居关系的,须持脱离同居关系协议书。
我国法律对涉外结婚登记是这样规定的: 1、中国公民同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结婚,双方必须符合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实行一夫一妻制; 2、当事人双方必须具备我国法律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 3、当事人双方结婚,必须按照中国法律男女双方共同向中国政府的涉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3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294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