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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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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曾明确,“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两高《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不以赌博论处”。
关于麻将赌博标准是:一、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备注:不论赌资大小)。 二、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参与者不满十人,区分不同情形予以裁量和处罚: (一)人均赌资不满1000元的,属于“麻将娱乐”,不予处罚; (二)人均赌资1000以上不满3000元的,处500元以下罚款; (三)人均赌资3000以上不满5000元的,处5日以下拘留; (四)人均赌资5000元以上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司法实践中,只要查明行为人建立了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赌客投注的,即可认定其属于开设赌场,而无论其发展的赌客数量有多少,赌客投注的次数有多少、投注的资金量有多大。实践中也存在这种情形,即行为人只是利用其获取的赌博网站的账号和密码,组织、招引他人在该账号内投注。对此,如果行为人既没有建立赌博网站,也没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则不能认定其开设赌场;如果行为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则应认定为聚众赌博,否则不构成赌博罪。通过上文,小编给大家分析了人们在网络打麻将犯法吗这个问题。这样要分两面看待,如果人们只是简单在网上打麻将,纯属娱乐性质的,则不违法,是正常的娱乐活动。但是通过打麻将来赚钱,涉及的金额较大的,当事人可能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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