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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门面房,婚后出租收益是否夫妻共同财?

2022-07-14
区别对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三)的解释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孳息和自然增值外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鸡下的鸡蛋等,法定孳息指银行存款利息等。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二)的解释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现在不清楚你题目中的投资和收益分别指什么,但基本上应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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