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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或者超过水表额定流量需要增加用水量的用户,应当向城市供水企业提出用水申请,城市供水企业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答复。不予办理的,应当...
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村镇供水、用水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城市供水工程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供水、用水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四川省城市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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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格式条款应当备案而未备案或者未按要求修改备案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妥善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的关系,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镇的建设和发展,应当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安排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乡、村的建设和发展,应当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合理进行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XX(以下简称市供水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供水监督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及稀土高新技术产业供水管理工作。、、、XX联合旗、XX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旗县区供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供水监督管理工作。发展和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城乡建设、规划、卫生、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供水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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