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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人选存在不适宜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1、根据破产法第二条,破产条件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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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享有的权利有: 1、代表公司权利,签署法律文件; 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 公司发行债券、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规定,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对手。
公司及其法人代表被法院列为失去信用的执行人,法人代表受到的影响,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室,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金融机构贷款和信用卡,三是失去信用的执行人是自然人,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定代表人的责任有哪些:(一)1、损失赔偿责任。因法定代表人的故意、过失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的规定而给造成损失,公司有权就该损失向法定代表人主张赔偿责任。2、法定代表人滥用职权所获取的收入归入公司。我国公司法第148条规定了公司董事、高管的忠实义务,同时规定违法忠实义务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二)行政责任我国《》第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所以综合来说,如果公司存在非法经营、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直接对其进行罚款,同时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当然,法定代表人不知情且无过错的除外。(三)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对于公司的犯罪行为,应由公司承担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并不因此而承担刑事责任。但是考虑到多数情况下公司犯罪是按照公司主管人员的意志而实施的,因此,公司犯罪时不仅仅会处罚公司,很多情况下还会追究主管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我们称之为双罚制度。在双罚制度下,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通常会被理解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常见的涉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犯罪包括: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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