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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取消,农民的土地使用权会被收回。扶贫搬迁后农民原有土地国家不是无偿收回,而是折成其它方面的补偿,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
1、集中安置统一建房的,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建房补助2.5万元;分散安置的,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建房补助2万元。集中安置统一建房的,对建档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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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中安置统一建房的,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建房补助2.5万元;分散安置的,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建房补助2万元。 2、集中安置统一建房的,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建房补助2.5万元,配套基础设施人均补助0.75万元,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人均补助0.63万元。每户按2.8人计算,户均补助10.87万元。其中,建房补助7万元、基础设施2.1万元、公共服务设施1.77万元。 3、整自然村或整行政村搬迁中确需同步搬迁的非贫困农户,可与贫困人口一并享受统筹规划安置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同步搬迁人口人均建房补助1.2万元。
土地不是国家想要就能收回的,而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才能收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也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两部法律中均对土地的征收征收用做了限制,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目前对于公共利益的认知主要包括:国防和外交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改建的需要。综上,虽然土地征收具有强制性和补偿性的特征,但为了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又规定了国家土地征用权不能滥用,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行使,因此土地不是国家想要就能收回的。
1、搬迁对象和规模: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贫困人口。贫困发生率在50%以上,50户以下的自然村优先搬迁。二、搬迁补助标准: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实行差别化补助和奖励政策: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2万元,非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1、2万元;签订旧房拆迁协议并按期拆迁的,人均奖励1、5万元。丧偶、孤独、残疾(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等贫困户,由民政供养服务机构安置。民政供养服务机构不能安置的,由政府根据实际家庭人口提供相应的安置房,免费居住,产权归政府所有。三、住房建设标准:按照基本保障的原则,防止贫困农民因搬迁负债而脱贫。城镇安置人均不超过20平方米,农村安置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每户住房面积根据实际家庭人口合理确定。4、办理流程:自愿申请搬迁→扶贫搬迁项目主管部门或实施单位公示搬迁户名单→搬迁人纳入年度实施计划→发放年度资金计划→搬迁人享受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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