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被拘留人在拘留所内死亡的,拘留所应当及时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并报告决定拘留的公安机关。 2、如果被拘留人的死亡与拘留所有因果关系,或发现...
1、被拘留人在拘留所内死亡的,拘留所应当及时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并报告决定拘留的公安机关。 2、如果被拘留人的死亡与拘留所有因果关系,或发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那个戒毒人员行政复议申请机关的问题,公安部、卫生部《吸毒成瘾认定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认定吸毒成瘾,应当由两名以上人民警察进行,并在作出人体生物样本检测结论的二十四小时内提出认定意见,由认定人员签名,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加盖所在单位印章”。《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委托戒毒医疗机构进行吸毒成瘾认定的,应当在吸毒人员末次吸毒的七十二小时内予以委托并提交委托函。超过七十二小时委托的,戒毒医疗机构可以不予受理”。从申请人第一次吸食毒品到被采取强制措施已经过了四天,远远超过《认定办法》所规定的“二十四小时内”与“七十二小时内”,显然申请人已无法被检测为吸毒成瘾。
国家法律对于老百姓来说是法不禁止禁止及合法,对于执法部门是发不允许即非法,既然他们没有拘留你们的理由或者没有证明你们非法的证据,那他们就是违规执法,没有任何手续就拘留公民,严重违反法律程序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出具政策、文件规定。不服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法院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起诉政府行政违法
1.吸毒抓到两次以上会被强制戒毒。 2.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31人已浏览
345人已浏览
213人已浏览
1,0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