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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
夫妻财产分为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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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的劳动收人和其他合法收入,但双方约定属个人所有的财产除外。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下面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l)一方购置的房产,结婚8年以上的; (2)一方持有的贵重金属,结婚8年以上的; (3)一方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收入;(4)双方共同购置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任何一方不能在为双方收入的多少来确定财产权利的大小。 以上就是110ask.com小编为大家带来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方法是怎样的全部内容。离婚财产分割的内容只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是不在分割的范围当中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110ask.com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 (6)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 (7)公司企业的出资额、股份以及个人独资公司; (8)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9)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10)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11)一方对婚后取得财产主张属个人财产但是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的财产; (12)其他婚后应归双方的财产。 不管是父子财产分割还是其他类似财产分割都需要签订相关的协议书。以上就是110ask.com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父子财产分割协议书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110ask.com,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离婚时分割财产的范围 某先生咨询:我和老婆协议离婚,我们对分割财产有很大的争议,请问刘律师,法律对夫妻分割财产的范围有什么规定?像我们婚姻期间,我以我个人财产在证券投资市场投资获得的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离婚不仅解除了夫妻间的身份关系,也终止了夫妻间的财产关系。离婚时,夫妻分割财产的范围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你个人投资获得的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的劳动收人和其他合法收入,但双方约定属个人所有的财产除外。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以上的规定,夫妻的财产主要包括以上的内容。另外,对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所包含的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另外,在涉及到与军人离婚时共同财产方面的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任何一方不能在为双方收入的多少来确定财产权利的大小。尽管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作了原则规定,但不妨碍双方当事人就财产问题作出约定,如果约定是双方自愿、合法的,并不损害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这约定就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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