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很高兴能够回答您的这个问题。我们平时所说的“交强险”其实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简称。主要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
2012年12月17日,国务院决定对《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作如下修改: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三条:“挂车不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是的,但并非所有险种都必须投保。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l7条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条的规定,只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险属于强制保险的范畴。其他险种可以由机动车所有人自由选择,当然,不同的附加险是以不同的基本险种为基础的,有的附加险,在没有投保相应的基本险时是不能投保的。至于车辆损失险尽管不是强制险种,但目前一般车主都选择投保此险种,这对车主应当说是有益的,当车辆发生保险范围内的损失时,可以获得修复车辆所需费用/赔偿。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2012年12月17日,国务院决定对《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作如下修改: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三条:“挂车不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本决定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2012年12月17日,国务院决定对《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作如下修改: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三条:“挂车不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本决定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0人已浏览
200人已浏览
227人已浏览
1,1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