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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拖欠工资,对于的,无钱请律师的情况,国家有专门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第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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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除提供以下三大类服务项目仍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外,其他服务收费全部放开: 一是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二是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 三是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 【计件收费】 (一)代理刑事诉讼案件 1.刑事诉讼案件分阶段收费: (1)侦查阶段1200-8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1200-8000元/件 (3)审判阶段1200-15000元/件 2.担任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的代理人或刑事案件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述标准酌减收费。 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参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标准收费。 (二)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或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取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 2.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上—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4-6% 50万元以上—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3-5%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2-4%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1-3% 1000万元以上1-2% (三)代理刑事、民事、行政二审、重审和再审案件、刑事死刑复核案件的,执行一审收费标准;但代理一审后再代理二审、或代理二审后再代理重审、或代理一审、二审后再代理再审的,按一审标准酌减收费。 【计时收费】 律师办理上述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计时收费,具体标准: (一)每小时60—1200元,不足1小时超过30分钟的,按1小时计算;不足30分钟的,不收费。 (二)计算工作时间是律师办理法律事务的有效工作时间,包括接待委托人法律咨询,向委托人了解案情、调查取证、查阅案卷、起草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件,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出庭应诉、参与调解和谈判,代办各类手续以及办理其他相关法律事务的时间。具体如何计算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在办理法律事务时,花费在旅途上(包括在同一城市内)的时间,以一半计时。 【风险代理收费】 风险代理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时,服务报酬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应实现的目标、效果和支付律师服务费的时间、比例、条件等先行约定,达到约定条件的,按约定支付费用;不能实现约定的,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专门的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时限、收费数额或比例。合同中应当载明已告知委托人政府指导价。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一)计时收费 (1)适用范围:全部法律事务 (2)收费标准:100元-2000元/小时 (二)计件收费 (1)适用范围: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2)收费标准: 1、刑事案件收费标准 一般案件比较复杂疑难案件复杂疑难案件 侦查阶段500--10001001--30003001--5000 起诉阶段500--10001001---30003001--5000 审判阶段1000--50005001--1000010001--20000 刑事自诉案件代理或者公诉案件被害人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上述标准执行。 2、代理民事、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一般案件收费1000元--2000元;比较复杂疑难案件收费2001元--3000元;复杂疑难案件收费3001--5000元。 3、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一般案件收费1000元--2000元;比较复杂疑难案件收费2001元--3000元;复杂疑难案件收费3001--5000元。 (三)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1)适用范围: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2)收费标准:按下列比例分段计算累计收取律师服务费: 标的额收费标准 1万元(含1万元)以下1000- 1万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部分6%-5% 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部分5%-4% 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部分4%-3%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部分3%-2%
(一)拖欠工资,对于的,无钱请律师的情况,国家有专门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对于公民在赡养费、费、抚育费、劳动报酬、等方面提起民事诉讼,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 2、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只要情况符合上述两条,就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旦法律援助机构作出法院援助决定的,还可以据此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缓、减、免交诉讼费的书面申请。另外,对于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还可以将上述费用列入诉讼请求的,请求判决由公司负担。(二)追讨欠款属于民商服务: (1)一审阶段争议标的(计算基数)计算比例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2、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 3、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5%; 4、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3%; 5、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1%; 6、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0.5%。 (2)二审阶段①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②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③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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