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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公司是可以合法辞退的,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因为员工的人品和行为必然会影响到公司利益,甚至其...
1、属于民事欺诈行为,不属于诈骗罪。 2、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是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所持有的股权为标的的买卖合同。因此应当适用民法典关于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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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无法回收货款的情况,本质上属于公司与其购买者之间的交易合同争议,与业务员本身并无直接关联。因此,业务员无需为此次争议事件负责。 在特定情况下,如果业务员在推广公司产品的过程中存在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足以视为重大过失,导致公司产品遭到欺诈,进而对公司资产构成损害,公司就可以行使救济权利,请求业务员对此等损害进行赔偿。在这种情况下,业务员与公司之间建立的是典型的雇佣劳动关系,业务员的职责范围及责任大小均由公司单方面决定。在业务员代表公司与客户签订的交易合同中,实际上是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关系。就责任分配而言,首先,业务员的主要收入来源为薪资以及业务提成或奖金;其次,从公司规章制度角度来看,业务员负有协助公司追讨货款的义务;最后,当客户因破产或其他原因无力支付货款时,公司及其业务员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回货款。 若业务员因离职或其他原因离开公司,其所负责的客户货款尚未收回,公司应向客户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业务员已离职,此后的业务往来及货款事宜将由公司指派专人处理,不再与原业务员产生任何联系。对于离职时仍未收回的客户货款,业务员需在完成收款后方能正式离职。 《收款管理制度》第三条 收款管理 3.1所有现金、支票、汇票等货币资金原则上由出纳负责统一收款,其他任何部门或人员不得收款。 3.2客户向公司支付各种款项,应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公司指定的账户。 3.3特殊情况下业务人员根据公司授权向客户收取的现金,应及时将现金交付给公司财务指定的收款人员。 3.4业务人员根据公司授权向客户收取的支票、汇票等有价证券,必须当天(最迟次日)及时以安全的方式转交给公司财务部指定的收款人员。 3.5任何部门或个人均不得将收到的现金、支票、汇票等货币资金存放在部门或由个人保管(最迟次日必须存行或转交公司财务部)。 3.6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从收到的公款中坐支现金(即:不允许从收到的公款中直接支付任何形式或名目的费用)。 3.7业务人员授权向客户收款、以及公司财务部指定收款人员收取的各种款项,均应向交款方开具各种指定的专用收据,专用收据使用及开具方法应遵照以下规定执行。
众所周知,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公司是可以合法辞退的,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因为员工的人品和行为必然会影响到公司利益,甚至其他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一般企业在发现员工有违法犯罪行为后,都不会手软。但是,如果员工在工作之前有过犯罪行为,并受过刑事处罚,事后被企业发现,这种情况下,企业是否能合法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呢?
保险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是指以非法取得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律法规,通过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式,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欺诈时有发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保险制度中的一些漏洞进行保险欺诈。诈骗的保险金额比较大。一旦成功,不仅会严重扰乱保险业的发展,进而危及人民享有的保险福利,还会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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