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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 1、拥有承包地和宅基地农民可在自家宅基地建房。承包地、宅基地、林地以及各种各样的补贴,还有近郊区的土地升值,导致农村户口的含金量越...
国家已经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婴儿出生后可向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以山西省为例,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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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镇政府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可以是农村户口吗? 答:2、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女(非农户口)可以因为结婚迁入配偶户籍(配偶男为农业户口)所在地吗?(现已经村内集体所有人员签字同意迁入该村,并经公安户籍机关核发户口本,现该女同志户口本已为农业户口)这样与国家法律、政策相违背吗? 答:不违背 3、该女已经上述内容转为农业户口,可以参与农村集体分配吗? 答:既然是农业户口可以参与。
户口迁回农村原籍政策:《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往市镇(含矿区林区等下同)由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从其它市迁往北京上海天津三市的要严加控制。从镇迁往市从小市迁往大市从一般农村迁往市郊镇郊农村或国营农场蔬菜队经济作物区的应适当控制。从市镇迁往农村从市迁往镇从大市迁往小市的以及同等市之间镇之间农村之间的迁移理由正当的应准予落户。农村人口之间的通婚对有女无儿的户应准许男到女家落户。扩展资料:审批权限和手续 (一)凡要求从农村迁往市镇由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从镇迁往市从小市迁往大市的以及从一般农村迁往国营农场和疏菜队的都必须向迁入地派出所(或公社)申请经派出所(或公社)查实有关情况一律报迁入地的市县公安局审批。市县公安局应和粮食劳动人事民政知青办等有关部门密切联系共同做好控制市镇人口的工作。对有些疑难户口在审批前应主动征求粮食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二)从农村迁往市镇从镇迁往市从小市迁往大市必须严格执行《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的申报制度:新招职工凭市县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干部工人调动凭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的调动证明;大专院校学生凭教育部门的录取证明;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凭复退转业军人安置办公室的证明;其他人员凭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申报户口。 对于私自离职的职工离校的学生和私自离开农村的人迁出地不得给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迁入地不得给予入户。 (三)对已经调动工作的干部职工及随迁的家属以及调动或复员转业的军队干部的随军家属他们的户口都应迁至调往地区落户。户口没有迁走的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单位负责动员迁出公安机关负责督促检查。对参军出国(境)死亡和逮捕的人要按照规定及时注销户口。 (四)正在监督改造的地富反坏分子在迁移户口时必须经迁出地的县市(市辖区)公安局批准并征得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同意。
答:1、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2、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3、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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