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一、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二、下列案件...
(一)一般羁押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是37天,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延长1个月;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2个月,对可能判十年以上的嫌疑人,可再延长2个月。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公安侦查结束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5个月,需要补充侦查的,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法院一般会在1.5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决,复杂的案件,可延长一个月。上诉或抗诉到二审法院的,法院会在1.5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对于某类案件,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五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第一百五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8人已浏览
1,050人已浏览
195人已浏览
1,1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