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管制、拘役、有期徒刑这三种主刑的执行方式和执行场所有严格的区别。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其居住...
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合并执行: (1)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 (2)另外的,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我国刑法第四章规定了刑罚的具体运用,其中第四节规定了数罪并罚,对于一个被告人因数罪被分别判处不同刑罚的并罚原则,包括吸收原则、并科原则及限制加重原则。对于有期徒刑与拘役和管制的并罚,适用吸收和并科原则。有期徒刑与拘役间,有期徒刑吸收拘役。
拘役和有期徒刑并罚时,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因此,拘役和有期徒刑并罚时,执行有期徒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1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408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