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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受害者意愿不影响犯罪构成,但是可以作为量刑情节。...
拐卖妇女罪中妇女自愿被卖也依然会被判刑,受害者意愿不影响犯罪构成,但当事人自愿是可以作为量刑情节的。《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犯该罪,处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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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强奸罪定罪处罚。但是妇女自愿,不违背其意志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不构成强奸。
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主体是特殊主体,为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妇女、儿童的职务活动和国家机关的信誉;客观方面则表现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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