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二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
关于商标侵权管辖权的规定:当事人因被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侵犯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权利而提起民事诉讼的,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二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 (2)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下列行为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擅自使用、伪造、制造、贩卖他人注册商标的; 2、擅自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3、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这意味着互联网实施侵犯商标权纠纷案件有可能受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9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