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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的构成要件: 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上级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主观表现为故意; 3、客体是国有公司和企业财产的国有所...
构成徇私舞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罪的条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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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 (1)违反国家规定。所谓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公司法以及其他国有资产保护法规的规定。 (2)徇私舞弊。是指本罪行为人为了谋取私利而做违反公司法及国有资产保护法规的事情。 (3)实施了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的行为。 (4)本罪是结果犯。行为人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只有在造成国家利益的重大损失结果时,才能构成本罪,否则只能使其承担行政责任。这里的重大损失,是指因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而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无法挽回,国家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况。至于损失重大的认定标准,有待最高司法机关作出权威性解释。如果行为人实施的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被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发现,予以及时制止或纠正,客观上未发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危害结果,则不能认定为本罪。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同、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除此不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由故意构成,并有明确的徇私动机。如果不是出于故意,不具有徇私舞弊的动机,而行为人是由于思想知识水平低,专业知识不足,业务工作能力低,以致在国有资产折股和出售时发生错误则不能构成本罪。
(一)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的客体要件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侵害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的客观要件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 (三)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的主体要件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同、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除此不能构成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四)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的主观要件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在主观方面,必须由故意构成,并有明确的徇私动机。如果不是出于故意,不具有徇私舞弊的动机,而行为人是由于思想知识水平低,专业知识不足,业务工作能力低,以致在国有资产折股和出售时发生错误则不能构成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不正当行为的低价折扣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的客体要件不正当行为的低价折扣股,出售国有资产罪侵害的客体是国有公司,是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二)不正当行为、出售国有资产罪的客观要件不正当行为、出售国有资产罪客观违反国家规定、不正当行为、出售国有资产的不正当行为。(三)不正当行为的低价折扣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的主体不正当行为的低价折扣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同、企业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不能构成不正当行为的低价折扣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四)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的主观要件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在主观方面,必须由故意构成,并有明确的徇私动机。如果不是故意的,没有不正当行为的动机,行为者思想知识水平低,专业知识不足,业务能力低,国有资产折扣和销售时发生错误,就不能构成不正当行为低价折扣,销售国有资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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