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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
如果当事人对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理由不服,携带《不予立案通知书》到上一级的公安机关去申请复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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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立案复议申请书申请人:XXXXX,男,XXXXX年5月5日生,汉族,住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被申请人:XXX市公安局法定代表人:XXXXXX职务:局长复议请求: 1、请求撤销xx市公安局做出的X公(XX)不立字【2016】00XX号不予立案通知书。 2、请求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对XXX等人立案侦查。事实和理由2016年xx月xx日,申请人收到XX市公安局作出了X公(XX)不立字【2016】00XX号不予立案通知书。其主要理由是认为,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而决定不予立案。申请人认为xxxx等人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已造成了申请人轻伤,即使伤好后也会有疤痕毁容的严重后果。本案有充分的犯罪事实,而且申请人并没有携带武器只是被朋友喊去看看,也未参与斗殴,却致使脸部受轻伤,虽然伤势好转,但有可能造成面部毁容的严重后果,且申请人系未成年人,这对其以后的生活,工作均会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恳请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事实、性质、以及对申请人伤害的程度,给予立案侦查。申请人认为:本案案件事实清楚,申请人系未成年人,朋友与别人产生纠纷喊申请人过来看下,其案件的本身就是互殴的行为,但是申请人未携带凶器,也未参与打架,却造成面部轻伤有可能毁容严重后果。根据我国《刑法》之规定其xxx等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以立案查处,故我们强烈要求上级公安机关对此案予以复议,撤销不予立案通知书,对本案予以立案。此致XX市公安局申请人:2016年10月xx日
以下信息见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的通知》(国法函2008196号):[4]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号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所(联系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住所(联系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被申请人:(名称)住所(联系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本机关认为:(不予受理的事实和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年月日(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不予受理的行政复议有:不属于受理情形,或超过申请行政复议的法定时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了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告知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除此之外不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不予受理; 另外,超过法定行政复议时限的,虽属行政复议受理范围,但因超时限,同样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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