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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事人不愿意监护精神病人的,可以提出异议,申请重新指定监护人。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可以向社区报告,请求调解,未成年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未成年人受到侵害,或者父母一方不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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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可以向所在社区反映,请求调解,调解不成得未成年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司法实践中如果遇到未成年人受到,或者其父母一方不承担抚养费的情况,可以直接由该未成年人作为原告。1、《》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2、《民通意见》第10条,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在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如果当事人不愿意监护精神病人的,可以提出异议,申请重新指定监护人。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可以向所在社区反映,请求调解,调解不成得未成年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司法实践中如果遇到未成年人受到侵权,或者其父母一方不承担抚养费的情况,可以直接由该未成年人作为原告。 1、《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2、《民通意见》第10条,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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