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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协议离婚,离婚后对于孩子的抚养费的按照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支付,如果是诉讼离婚,离婚后由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一般情况下,抚养费...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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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另一方不直接享有孩子抚养权享有对孩子的探视权。经过一段时间,一方或双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都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父母双方可协商,达成协议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2、离婚后能再要回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保护子女利益是其基本原则。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变更都应该考虑这一基本原则,只要是对子女有利的,就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也就是说,由谁抚养子女好就由谁来抚养。
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等方式来索要。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离婚之后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回孩子抚养权。如果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孩子,那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法院会予以支持。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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