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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前用我身份证购买的公房,现在单位要求补,我该怎么办,怎么办

2022-03-27
可向当地律师当面详细咨询,此案起诉不当,你和单位有租赁协议,那单位应该履行协议,现在该房被人占据,单位应该是被告,占房人列为第三人而不是被告。应该按照93年37号文审理,“职工根据单位分房决定,与公房出租人建立房屋租赁关系后,第三人抢占的,或者职工与公房出租人因房屋租赁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但此条不意味着抢占人为被告,租赁协议约束的是你和单位,法院会查明你的理由是否合法,现房屋占有人是否有合法理由。一般建议单位行使诉权而不是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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