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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生育二胎的规定,符合以下6项条件的夫妇可以申请二胎生育指标: 1、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的 2、第一个孩子经市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小组鉴定诊...
先办理好结婚证,然后拿着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婚育证明、本人照片、孕妇保健手册,到社区居委会进行办理,准生证由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核发。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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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您对具体情况的描述,能够申请二孩准生证。 一、对于二婚夫妻原有一个娃儿的政策内二孩生育审批所需资料如下: 1.《生育二孩申请表》 2.申请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 3.离婚方的离婚裁判书、调解书、离婚证、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4.丧偶方提供死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存档单位出具的证明 6.送还《独生子女爸妈光荣证》及送还独生子女爸妈奖励费证明。 二、解决的流程如下: 1、男女两方向女方街、乡镇计生办提议申请,领取空白表格 2、男女两方及相关单位出具证明 3、街、乡镇计生办受理初审 4、区、县人口计生委相关科室拟批并报市专家组集中判定 5、区、县人口计生委审批小组对符合审批准则的正式准许 6、街、乡镇计生办发放审批证明 7、个人领取审批证明。由于我不在您所在的城市,不过在流程和所需手连上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出入。为保险起见,建议您详细询问您住所地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感谢您的提问。
你应该先去办理准生证。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再婚的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第二十一条。符合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要求生育的,应当在怀孕前由夫妻双方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生育证》,并提交下列材料:(一)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居民身份证;(二)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收养状况证明;(三)其他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条件的证明。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人的证明材料报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符合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要求生育的,还应当由市(州)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织进行医学鉴定。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及时将《生育证》的发放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本条例所规定的《生育服务证》、《生育证》,应当使用统一印制的规范文本,发放上述证件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工本费。
能拿。《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男方初婚,女方再婚,在女方办理准生证,如果女方也没有生育过,那是办理一胎准生证,所需证件: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双方户口本就可以了,但是女方进行到计生服务站进行检查,看以前是否生育过孩子,不收费的。如果女方再婚前生过一个孩子,那是办理二胎准生证,所需证件: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双方户口本,孩子的准生证或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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