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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单位(一般由工程项目部)通知必须参加竣工验收的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指公司部分参加验收的人员)、当地质量监督站等相关单位及相...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条件:必须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经质量监督机构批准为合格或优秀;必须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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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对于监理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方案。(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负责监督工程质量监督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协商提出解决方案,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概况、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整改通知书、整改完成报告、工程质量监督评估报告、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书、市政工程基础设施相关质量检验和功能性试验材料。
备案准备的资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下列文件: (1)、施工许可证;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5)、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6)、规划验收认可文件; (7)、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8)、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9)、有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及分部验收文件; (10)、燃气工程验收文件; (11)、《x市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 (12)、法规、规章、规定必提供的其他文件。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您介绍的工程项目预验收的流程的相关法律知识。大量的验收基础工作会在单位工程和单项验收中进行,那么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工作,大多则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主要是为竣工验收创造必要的条件。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ask.com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相关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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