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对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引诱、容忍、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忍、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14岁以下儿童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按法律规定,卖淫、嫖娼的,其基本的处罚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按《广东省关于取缔卖淫、嫖宿暗娼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对嫖娼者,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责令具结悔过。情节严重的,实行劳动教养。均可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嫖娼者属国家工作人员或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除按前款规定处罚外,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因此,这个处罚是重了点,但还是有根据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36人已浏览
284人已浏览
1,366人已浏览
3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