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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
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1、一次性非法认可征用。占有基本田地0.67公顷(10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2公顷(30亩)以上,或者其他土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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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构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的一般判刑为:行为人犯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是指在各级政府中的主管人员,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部门的工作人员。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国家或者集体利益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造成国家或集体利益特别重大损失是本罪的加重情节,是指土地资源特别严重的浪费或破坏;造成国家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特别严重的损失。 犯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给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是本罪加重处罚的理由。这里的特别重大损失,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二十亩以上的;(2)非法批准征用和占用基本农田以外60亩以上耕地的;(三)非法批准征用或者占用其他土地100亩以上的;(4)非法批准征用和占用土地,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其他耕地十亩以上严重损坏的;(五)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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