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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走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走私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达到本解释附表中(一)规定的数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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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走私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达到本解释附表中(一)规定的数量标准的; (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价值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 (三)走私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虽未达到本款规定的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该珍贵动物死亡或者无法追回等恶劣情节的。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珍贵动物及其产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狩猎规定,在禁区、禁区或者使用禁止的工具、方法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款。
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既遂,一般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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