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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刑法》第76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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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有免于刑事处罚的可能性,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醉驾会被免于刑事处罚: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醉驾的追诉期为五年,过了五年的就不会再追究刑事责任了。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四、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017年1月,浙江、上海、江苏出台了醉驾案件的最新规定,可以归纳出以下六种类型属于情节比较轻微: 一是挪动车位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被告人由他人驾车送回小区停车场,因他人未将车位泊好,被告人挪动车位剐擦别人车辆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发。 二是救治病人型。该类型的被告人为送生病的家人去医院急诊或者赶去医院陪同家人急诊而醉驾。 三是睡觉休息型。该类型的被告人在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醉驾,靠边停车睡觉。 四是隔时醉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饮酒后将车停放在饭店门口,间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 五是尚未驶出型。该类型被告人在道路上准备驾驶尚未驶出时即被查获。 六是被醉驾追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较低,虽发生交通事故,但对方亦醉驾且负事故全部责任。
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宣告缓刑的罪犯,应当在缓刑考试期间依法进行社区矫正。缓刑考试期满,原判处的刑罚不再执行,并公开宣告。结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缓刑期间要注意:第十一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机关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与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居住变更、工作变更、重大家庭变更和接触对其矫正有不利影响的人员。 第十二条 社区矫正人员确实需要进入人民法院禁止的特定区域或者地点,应当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并通知人民检察院。第十三条 未经批准,社区矫正人员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旗)。第十四条 未经批准,社区矫正人员不得员居住的县(市、区、旗)。第十五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公共道德、法律知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提高法律观念、道德素质和悔改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不少于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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