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借调人员分三种 1、行政单位借调的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拔到副处级以上干部才能自动转成行政编制,并转为正式人员。 2、行政单位借调的行政编制人...
借调人员分三种 1、行政单位借调的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拔到副处级以上干部才能自动转成行政编制,并转为正式人员。 2、行政单位借调的行政编制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调整岗位涉嫌违法,可以申请仲裁。 虽然工作内容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变更岗位一般应当协商一致,但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二)项和各地司法实践。以下两种情形,公司调整岗位,劳动者应当服从: 一、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 二、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岗位,确属生产经营工作需要,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劳动条件不降低的,不违反法律规定。 用人单位调整岗位不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拒绝,强行调整岗位的,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一)项规定以“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立马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一次性结清工资,并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 2012年6月21日 22.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一)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 (二)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 (三)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 (四)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且不具有上款规定的情形,劳动者超过一年未明确提出异议,后又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浙法民一(2009)3号 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一般应经劳动者同意。如没有变更劳动合同主要内容,或虽有变更但确属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所必需,且对劳动者的报酬及其他劳动条件未作不利变更的,劳动者有服从安排的义务。
调岗的规定有哪些:《劳动法》对调整工作岗位没有具体规定,根据《劳动法》规定的原则精神,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岗位: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约定予以调整。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试用条件,经与员工协商,可以调整岗位;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原工作,可以调整工作岗位。对是否胜诉原工作,由用人单位承担证明责任。
尊敬的公司领导:我于20年月日进入公司,根据公司的需要,一直担任一职,主要是负责工作。经过三个多月的磨合,我已经能胜任这份工作了。本人工作认真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勤勉不懈,极富工作热情;性格开朗,乐于与他人沟通,具有良好和熟练的沟通技巧;责任感强,确实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相处融洽而和睦,配合各部门负责人成功地完成各项工作;积极学习新技能,注重自身发展和进步。现将这三个多月的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以下的缺点和不足: 一、做事不够仔细,经常粗心大意,常常忘记领导交代的工作; 二、有时候办事不够干练,言行举止没注重约束自己; 三、工作主动性发挥的还是不够,对工作的预见性不够等等。但是,检查起来,所存在的缺点毛病也是不少的,在领导的帮助教育下,有的克服了,有的还需今后努力改正。在今后的工作计划和学习计划中,我会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其他领导、同事学习,我相信凭着自己高度的责任心和自信心,一定能够改正这些缺点,争取在各方面取得更大的进步。因此,我特向公司申请:希看能根据我的工作能力、态度及表现给出合格评价,使我定期转为正式员工,并调薪到元月,望上级领导批准。申请人:年月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44人已浏览
556人已浏览
17人已浏览
2,9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