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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尸体处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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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尸检的时间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 2、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 3、尸检机构 《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办法》第四条规定,下列机构可以申请作为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 (1)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置具有独立病理解剖能力病理科的医疗机构; (2)设有具备独立病理解剖能力的病理教研室或法医教研室的医学院校,或设有医学专业的并具备独立病理解剖能力的病理教研室或法医教研室的高等普通学校。
理论上解剖后无异议则尸体火化,由尸检机构保留组织切片·以备复查如需重新鉴定的,则另议
1、尸检的时间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 2、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 3、尸检机构 《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办法》第四条规定,下列机构可以申请作为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 (1)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置具有独立病理解剖能力病理科的医疗机构; (2)设有具备独立病理解剖能力的病理教研室或法医教研室的医学院校,或设有医学专业的并具备独立病理解剖能力的病理教研室或法医教研室的高等普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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