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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法律和上海市相关政策的规定,群租是违法的, 2、鉴于群租危害较大,承租人应当合理、安全使用房屋及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
甲级、乙级地段独用成套公寓月租金=1998年独用成套公寓月标准租金×1.25+月超标准增收租金 丙级、丁级、戊级地段独用成套公寓月租金=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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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物价局和房地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海市居住房屋买卖、租赁中介经纪服务收费的通知》第二条租赁中介经纪服务收费标准;居住房屋的租赁中介经纪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经纪机构可在指导价标准上限以下(含指导价),自行确定收费标准。经纪机构应与客户事先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明确实际收费标准。不论租赁期限长短,租赁中介经纪服务收费均不得超过一个月租金标准的70%。
【公证收费标准如下:(价格单位:元)】 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 80 2、证明法人和其它组织的资格、资信 500 3、证明不可抗力事件 400 4、证据保全:(1)证人、证言书证保全 200 400 (2)声像资料、电脑软件保全 800 (3)物的保全:不动产,其它物证保全 1000 (4)侵权行为和事实证据保全 1000 5、票据拒绝证书 400 6、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使用许可 500 7、证明法人或其它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其它法律文书其它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500 100 8、证明经济合同: 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 (1)50万元以下部分收3‰,不足200收200; (2)5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收2.5‰; (3)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收2‰; (4)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收1.5‰ (5)2000万元至5000元部分收1‰; (6)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收0.5‰ (7)1亿元以上部分收0.1‰。 9其它经济合同 (1)2万元以下的收1%,不足50元按50 元收取; (2)2万元至5万元部分收8‰; (3)5万元至10万元部分收6‰; (4)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收5‰; (5)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收4‰; (6) 100万元至200万元部分收3‰; (7)2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收2‰ (8)300万元至400万元部分收1‰; (9)400万元以上部分收0.5‰. 10证明民事协议 200,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 11证明收养关系:生父母共同送养 500 生父母单方送养; 800 其他监护人送养 1000 12证明财产继承、赠与、遗赠 2%,最低 200 13提存公证0.3%,最低100。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 14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3‰ 15遗嘱 200 16确认遗嘱效力 300 17证明对财产(含遗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0.2%,最低200 18证明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 (1)涉及人身权益的 (2)涉及人身权益以外其他关系的 100 无标的额的,200 有标的额的,0.1%,最低200 19证明养老金、劳动保险金、助学金、抚恤金、救济金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 20 20保管文书、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认证事务、代拟和修改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 (1)保管文书(含遗嘱)每件每年50 (2)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公证 200 (3)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认证事务 80 (4)代拟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 50 (5)代拟经济合同双方协商收费 (6)解答法律咨询双方协商收费 21证明抽奖、抽签、开奖及其他现场公证 (1)非营利性的 (2)营利性的 500按标的额的0.1%,最低500 22证明拍卖、彩票销售 1000000元及以下,按0.8‰; 10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按0.5‰;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按0.3‰; 10000001元及以上部分,按0.2‰。 23招投标公证 2000000元以下,每件500; 20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按2‰; 5000001元及以上部分,按1‰。 24证明股票、债券发行上市法律事务按发行上市总额的0.5‰,最高不超过50000元 25证明签名、印章属实;副本、节本、译本与原件相符,影印件与原件相符民事类50 经济类300 26证明财产分割公民每人每宗200 法人及其他组织每宗500 27解除收养关系 200 28证明劳务合同、聘用合同 80 29证明出国留学协议 200 30证明出口商品注册商标 500 31承担公证顾问事务双方协商收费 32查询公证档案资料 20 33公证书翻译(英文)费每千字收60,不足千字按一千字收费 34副本 20
1、参保人本人社会保障卡; 2、深圳市生育保险津贴申请表; 3、深圳市职工生育津贴申请审核表; 4、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 5、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死亡证明(分娩需提供); 6、计划生育证明,例如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等。 以上是深圳企业申请生育津贴需要提供的资料。 【备注】:职工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用人单位申请生育津贴时,申请表需经职工本人签字压指模,还需提供加盖医院公章的原始收费收据和加盖医院公章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1、生育医疗费用其他部门已报销;2、生育医疗费用已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3、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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