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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人应在法院开庭前提交委托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如果是法律援助的案件,应提交法律援助公函。...
刑事辩护法院阶段分为以下阶段: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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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案件请律师,在以下几个阶段有不同的作用。 一、在立案侦查阶段(案子在公安机关处理中)以及审查起诉阶段(案子在检察院处理中)可以请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了解相关案情。 根据材料并会见,提出有罪、罪轻或无罪的辩护意见,争取从轻、减轻刑事处罚,尽最大努力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三、在上述三个阶段,可以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
你咨询的一审阶段刑事辩护所函是怎么样的 _____律师事务所公函 ()第号______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本所接受_______的委托,指派_____律师______律师担任你院办理的________案件被告人________的 辩护人。 特此函告 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章)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一般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诉或抗诉;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认为必须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直接改判后,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应当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案件,原判决、裁定没有分别定罪量刑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重新定罪量刑,并决定执行的刑罚。 (4)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再审查清事实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经再审仍无法查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原审被告人有罪的,应当宣判被告人无罪。 (5)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的刑事自诉案件,应当依法作出判决、裁定书;附带民事部分可以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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