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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债权转移的抵押权转移,因为抵押权具有从属性,不能与债权分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抵押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抵押权不转移所有权,所有权仍属于抵押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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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房屋抵押的,不转移权属,只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情形的,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1、主债权转让的时候抵押权一并转让,抵押权具有从属性,是主债权的从权利,主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债权人转让其债权的,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需要注意本条还有一项但书规定: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另有规定,例如《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一条规定,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当事人另有约定,如第三人专为特定的债权人设定抵押的,该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被担保债权的转让未经其同意的,抵押权因债权的转让而消灭。 需要提醒的是:建议在债权转移时,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或办理抵押权人变更登记手续。以免发生争议时,还要通过诉讼确定新的债权人享有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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