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绿地率应当达到下列标准:(一)各类建设项目附属绿地。二环路以内新建项目不低于百分之三十,旧区改建项目不低于百分...
城市绿地保护管理责任人应当在植物死亡后的第一个绿化季节进行补植更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保护城市绿地及城市绿化设施,有权制止和举报损坏城市绿地及城市绿化设施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投诉和举报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在绿化管理方面的行政不作为和其他违法行为。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建立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制度,向社会公布统一的投诉、举报电话。
城市绿地建设应当按照规划实施,坚持生态、景观相统一和节约资源的原则,选择适合本地气候、土壤等环境条件的绿化植物,体现本地特色和民族风格,突出科学性和艺术性,注重乔木、灌木和花、草的合理配置。鼓励发展垂直绿化、平台绿化等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鼓励对露天停车场地面进行绿化。
已建成的城市绿地和规划确定的城市绿地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因市政基础设施等公益性建设确需改变城市绿地用途二千平方米以上的,由市人民政府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议意见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依法改变城市绿地用途的,应当缴纳绿地补偿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9人已浏览
390人已浏览
660人已浏览
3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