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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是自愿离婚,则不能在异地办理,需在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你们是在诉讼离婚,且对方在现居住地已满一年,你可以向对方...
根据法律规定,即使夫妻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法院仍需安排庭审活动,除非原告方主动申请撤销诉讼。但是,当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债务承担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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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办理诉讼离婚,首先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递交起诉状。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时,男女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明确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要是感情破裂,法官就会判决离婚了。双方最好先好好协商下,要是能和好就没有离婚的必要的。协议离婚与起诉离婚是离婚的两种方式,如果你们想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很是关键,要是能对小孩、财产以及你们的债务问题等协商一致,就可处理离婚了。要是协议离婚不成,那就只能起诉离婚了,要是法院认为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已无和好的可能,一般就会判离了;如果一审判决不离,那么6个月后再起诉一般就会判决离婚了。同时,如果双方都要孩子,法院会根据谁抚养更利于孩子的成长来判决,没有得到抚养权的一方有探视权,也要履行抚养权,抚养费至少要给到孩子满十八岁;如果十八岁以后孩子还继续读书,则抚养费可给可不给。特别提示:法律不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更具有程序性,也需要实务经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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