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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法律没有强制规定都是可以的。...
(一)与建筑施工企业或监理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二)由建筑施工企业或监理企业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三)执有符合任职条件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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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发生重大伤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单位负责人责任形式:1.依法建账。设置会讨账册是记录经济业务情况、明确经济责任、考核经济效果的重要依据,是会计工作得以开展的重要基础。单位负责人应保证单位从设立时就依法设置会计账册,系统、有效地进行会计核算。2.认真培训会计人员。历年来,造成会计信息失真除了单位负责人指使会计人员作假外,还有会计人员本身专业水平低,业务不熟,在账务处理上,无意识地出差错等原因。3.遵守记账规则和制定内部会计核算制度。设置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都必须遵循基本的规则。《会计法》从我国会计工作的实际出发,各单位在建账和会计核算中都应严格遵守,不断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质量。当然《会计法》关于记账规则的规定并没有涵盖所有具体的会计业务,各单位需要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本单位会计工作实际,在与《会计法》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单位内部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制度。4.加强内部监督和控制。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没有有效的监督和控制,会计核算的质量就难以保证,会计监督如果脱离了会计核算过程,也难以取得好的效果。单位负责人应努力将会计监督寓于会计核算中,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实行有效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为此,应建立健全会计监督制度格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会计工作相关业务的程序和相关人员与职责权限,以实现规范会计行为、控制风险,防范舞弊和差错的目的。5.充分发挥会计人员的职能作用。单位负责人应保证会计人员以《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为准绳,认真做好会计工作,不指使、授意会计人员弄虚作假。会计人员则一方面应当认真学习,掌握会计法律、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另一方面,应当积极主动地向单位负责人和其他售货员宣传会计法律、制度,并向单位负责人汇报工作,以取得他们对会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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