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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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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报销工伤医疗费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 2.工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处方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单据复印件; 4.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 5.出院费用清单、每日清单、住院收费发票; 6.经办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果是交通事故或涉及第三民事责任伤害赔偿的工伤,要先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民事赔偿,如果民事赔偿的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则由其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进行补差。
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报销工伤医疗费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 2.工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处方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单据复印件; 4.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 5.出院费用清单、每日清单、住院收费发票; 经办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果是交通事故或涉及第三民事责任伤害赔偿的工伤,要先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民事赔偿,如果民事赔偿的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则由其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进行补差。
生育保险报销材料:结婚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生育服务证原件一份(外地户口参加生育保险的员工最好提供北京的生育服务证。如果不能提供,需要提供国外正规的生育服务证)一份,复印件两份;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一份,医疗蓝本原件一份,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原件一份,所有医院文件原件两份,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1、医院病历原件及复印件;2、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4、与收据(发票)金额一致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或有医院印章的手工记录清单);5、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此外,以下情况需要注意:1。未办理《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医疗确认证》(以下简称《医疗证明》)急诊流产或分娩,无《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证》的,需出具夫妻双方街道计划生育部门的证明。2、异地分娩(已在市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分娩申请备案手续)需提供《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异地分娩申请表》或《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3、已办理《医疗凭证》,在非定点医院急诊流产或分娩:①医疗凭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参保人或其家属出具的书面报告。4、市医保中心认定的各种特殊情况下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①参保人或其家属出具的书面报告;②市医保中心根据各种情况要求参保人提供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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