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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和其他行政执法机关根据各自的管辖范围,决定将其作为案件进行调查或者审判的诉讼活动。立案的主要条件是应当有犯罪事实,没有...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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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案件中,立案通知书也可以称为立案收据,一般是给举报人的。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收据。立案收据是指报案机关(公安局)接受报案人的报案,并给予报案人的收据。立案收据主要包括举报人信息、案件类型、简要案件、受理人员、联系电话和立案时间。也就是说,司法机关已经立案受理,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在民事案件中,对于原告来说,立案通知也可以称为受理通知。对被告而言,被告收到的是《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民事案件原告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经审查,法院立案,给予相应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同时出具诉讼费支付通知书。案件立案后,法院将在5日内将起诉状复印件发送给被告,被告将收到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
刑事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时,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和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如果遇到紧急情况,也可以在立案之前进行某些侦查行为,如勘验现场、搜查、扣押等。 那么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是什么呢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由此可见,立案的标准有三条: 1、有犯罪事实发生。 2、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3、属于司法机关自己的管辖范围。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由此可见,立案的标准有三条: 1、有犯罪事实发生。 2、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3、属于司法机关自己的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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