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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7月,参保单位必须到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或区社会保险所(以下统称社保机构)申报下一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
户籍登记是指拟在暂住地居住3天以上30天以下且未满16周岁的人员,由暂住地(村)民委员会办理暂住登记,报公安派出所备案。户籍日期是指户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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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缴费单位必须在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北京市有关政策同时办理几项社会保险登记。2、缴费单位应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期限及时到工商企业注册地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住所(地址)所在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已参统的缴费单位到目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原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的缴费单位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
查询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网上查询: 可以通过登录自己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即可查询; 二、电话查询: 市养老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12333(加自己所在市电话区号),同时可以咨询养老保险办理、养老金补缴(补交)、退休金转移等问题的查询。 三、柜台咨询: 也可以通过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号直接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上门查询。
登记程序: 1、新成立的单位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成立的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证书、执业许可证)、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需首先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稽查部填写一式两份《建户通知单》 3、经稽查部核准后,单位持《建户通知单》到当地经办机构申请登记 4、当地经办机构的征缴部长指定建户后,缴费单位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窗口专管员开始录入单位基本信息,完成登记工作。 登记需提供的有关资料 (1)单位登记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书或执业许可证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工资基金管理手册》 4、当年任意一个月工资发放明细 5、职工劳动合同书 6、法人代表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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