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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去报到,超过1个月,直接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好自为之!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
缓刑期满后需办理的手续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有明确规定。 根据《刑法》第76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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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满后需办理的手续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有明确规定。根据《刑法》第76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 第二十九条社区矫正期满前,社区矫正人员应当作出个人总结,司法所应当根据其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考核结果、社区意见等情况作出书面鉴定,并对其安置帮教提出建议。 第三十条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按照规定程序公开进行。司法所应当针对社区矫正人员不同情况,通知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群众代表、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参加宣告。宣告事项应当包括:宣读对社区矫正人员的鉴定意见;宣布社区矫正期限届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对判处管制的,宣布执行期满,解除管制;对宣告缓刑的,宣布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对裁定假释的,宣布考验期满,原判刑罚执行完毕。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向社区矫正人员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同时抄送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人民法院对罪犯判处缓刑的,应当在判决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核实罪犯居住地后,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达罪犯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并抄送罪犯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人民法院应当书面告知服刑罪犯必须按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报到,以及不按时报到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由罪犯本人在告知书上签字。本本省服刑的,应当在十日内报到,在外省服刑的应当在二十日内报到。告知书一式三份,一份交监外执行罪犯本人,一份送达执行地县级公安机关,一份由告知机关存档。罪犯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脱离监管三个月以上的,擅自离开所居住市县三个月以上的,未按照规定报告自己活动情况不遵守会客规定,经三次教育仍不拒不改正的,执行地公安机关可提出撤销缓刑建议。执行期满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其本人,并向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群众公开宣布,并通报原判决人民法院。
不会 我国《刑法》第76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也就是说,只要缓刑期间表现良好,原判的刑罚就不会再执行了。如果刑罚不再执行,这次的案件也就告一段落了。犯罪人员能向其他人一样,找工作,去生活。衣食住行都不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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