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完全可以。上诉不加刑只是针对只有被告人上诉的情况。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
上诉不加刑发回重审是可以的。 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而上诉的刑事案件同,二审法院不得加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2、对被告人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原判决宣告的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 3、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 4、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对其他第一审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罚。 5、对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罪名。 6、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能在维持原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 7、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既有被告人一方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同样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8、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
上诉不加刑原则是各国普遍实行的一项重要的诉讼原则,被称为保障被告人上诉权的基石,是刑事第二审程序特有的原则,其在各国立法的基本含义基本相同: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诉或仅为被告人利益的上诉审的判决不得将被告人至于不利的地位。该原则之所以能在各国刑事立法中贯彻执行并占有重要的地位,就是因为其具有独立的诉讼价值。我国《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了上诉不加刑原则,但对于发回重审的案件却未规定是否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因而对不同地区法院不同法官在审理此类具体案件时造成了困惑,也就产生了“曲线加刑”的现象。笔者试图通过本文建议在仅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发回重审案件当中有条件的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的观点。
上诉不是一定不加刑。《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上诉不加刑原则,只适用于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对于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被告人一方上诉不加刑的规定的限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9人已浏览
211人已浏览
97人已浏览
2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